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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商標注冊解答商標注冊存在近似商標還能注冊嗎?
作者:中山鑫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0-09-17 08:34:14
大多數商標在注冊之前申請人會委托代理機構對商標進行近似查詢。如果查詢到近似商標,商標代理機構一般會告知申請人并建議他們換一個穩(wěn)妥一些的名字,才會把商標正式提交申請。這么做是為了節(jié)省時間和金錢成本。但是,存在在先近似的商標就一定不值得嘗試注冊嗎?并不是這樣。并非鼓動大家去申請駁回風險高的商標,只是不同的申請情況,可以有不同的選擇。那么,當查到近似商標時,哪些情況可以嘗試繼續(xù)注冊呢?下面跟隨中山商標注冊一起來了解一下。
1、事先使用過,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有的商標在申請之前已經被投入使用了,不僅如此,甚至已經具備了一定知名度。這種商標在注冊的時候很可能會遭遇在先近似的阻礙。對于這種類型的商標,放棄注冊和換商標成本太大了!繼續(xù)注冊也有可能會被駁回。但是因為其投入使用并具備一定知名度,只要不會造成公眾的混淆,駁回復審成功率很高。
2、非常喜歡的商標倘若想要注冊的商標是申請人苦思冥想、極其喜歡的商標名稱,而近似的商標里又沒有完全相同的商標,這種情況也值得一試。這是因為商標的近似判斷有一定的主觀判斷,在商標審查時此類情況是否被判定為近似其實并不能準確得知。在知曉風險的情況下,如果申請人愿意嘗試,繼續(xù)注冊其實也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為了喜歡的商標,值得搏一搏。
3、近似商標連續(xù)三年未使用如果發(fā)現在先注冊的近似商標連續(xù)三年未使用,那么也可以嘗試注冊,不過在這之前需要對近似商標提出撤三申請。中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準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其注冊商標。連續(xù)三年不使用商標的撤銷制度,是為了避免浪費商標資源,鼓勵商標注冊人積極履行商標使用義務。他人注冊的商標連續(xù)三年未使用的,想要注冊的商標申請人可以用連續(xù)三年未使用為理由,申請撤銷其原注冊商標,以給予自己商標注冊機會。
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簡單的說就是以立體形狀的商標。立體商標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狀、商品的包裝物或者其他三維標志。
它可以分為以下幾種:1、單純的立體形狀:(1)、商品自身的立體形狀;(2)、商品容器的立體形狀;(3)、商品廣告物的立體形狀;2、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圖形商標:(1)、商品自身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圖形商標;(2)、商品的包裝或容器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者圖形商標;(3)、商品廣告物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或者圖形商標。
立體商標注冊主要注意的地方1、商品自身性質產生的外型不能注冊。這一規(guī)定針對注冊涉及商品的外形,同其天然狀態(tài)或通常的加工狀態(tài)相比,缺乏任何特別之處,換句話說,這種外形僅僅是對商品的敘述,而不能起到區(qū)別商品出處的商標功能。2、商品功能所決定的外形不能注冊。(1)、功能主要包括技術功能和美學功能。所謂技術性功能就是商品的外型更有于該商品使用或使加工費用更低,我們就認為這一外型具有技術功能。(2)、有技術功能的商品外型不能注冊的規(guī)定主要是為了防止對專利法的規(guī)避。因為一個純粹功能性的外形,應該由發(fā)明專利來保護,并最終進入公有領域,而不能允許所有人將其注冊為一個可以無限續(xù)展的商標;
3、具有美學功能的立體形狀不能作為立體注冊商標。商標注冊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一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這一規(guī)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商標的宗旨被扭曲并因此損害版權和外觀設計權。具有美學功能的外型不版權或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對象。
知識產權產業(yè)作為經濟發(fā)展的重要產物,主要集中在北上廣等一線城市,以及沿海經濟發(fā)達地區(qū),這個行業(yè)近年來競爭激烈,那么下面來看下知識產權代理公司主要的做哪些方面的?知識產權代理是指代理當事人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行為,主要包括專利代理和商標代理,還包括版權登記代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代理等其他知識產權類別的代理行為,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就是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專利申請人在申請專利、進行專利許可證貿易或者解決專利糾紛過程中,委托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的專利機構中的工作人員,在委托權限范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按照《專利法》的規(guī)定向專利局辦理專利申請或者其他專利事務所進行的民事法律行為。
包括專利代理機構主要從事的業(yè)務和專利代理人主要從事的業(yè)務。專利代理機構主要從事:
1、提供專利事務方面的咨詢;
2、代寫專利申請文件,辦理專利事務;
3、請求是指審查或者復審的有關事務;
4、提出異議,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有關事務;
5、接收聘請,指派專利代理人擔任專利顧問;
6、辦理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讓以及專利許可的有關事務;
7、辦理其他有關事務。
專利代理人主要從事:
1、撰寫專利文件與答復審查意見
2、翻譯專利文件;
3、專利的無效、復審與訴訟;
4、辦理專利權的許可與轉讓;
5、專利事務咨詢等。
以上是關于知識產權代理公司需要做的事情,另外選擇專利代理公司得著找一家有資質,有一定規(guī)模和信譽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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